燈光音響租賃設備應按由前到后順序開機,即由音源設備(CD機、LD機、DVD機、錄音機、錄像機)、音響租賃音頻處理設備(壓限器、激勵器、效果器、分頻器、均衡器等)到音頻功率放大器到電視機、投影機、監(jiān)視器。關機時順序相反,應先關功放。這樣操作可以防止開、關機對燈光音響租賃設備的沖擊,防止燒毀功放和揚聲器。
所放的曲目應是自已熟悉的曲子,可反復調整音量(調分路GAIN增益)和分路音質補償,直到音效滿意為止。對音樂效果的要求應是有力度、有美感,高音不能刺耳,低音不能混濁,要求歌聲清楚,如女聲的齒音清晰可聞.但不可過重。正常工作時,總音量推子—般調在—6dB或—10dB以下,小于額定輸出功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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